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黨產」標籤的文章

國民黨不當黨產 大孝大樓/興隆國宅 - 借名標購國宅、買後出租收益 經黨產會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追徵7.8億元

圖片
  大孝大樓地點 大孝大樓原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102號(南海段一小段84地號,第三種住宅區),緊鄰中正紀念堂正後方。原為15樓層建物但現已拆除,目前改建其他大樓中。僅此一棟絕無例外的國宅大樓 事實上,大孝大樓原屬鄰近新隆國宅社區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原本應該是賣給民眾的國宅。再者,大樓興建過程中,台北市政府曾經詢問各機關是否有意願承購辦公空間,警察局、傷殘服務中心等曾表達購買意願,但沒有下文。然而,1983年間國民黨中央青工會去函台北市國宅處張天泰處長,表示其所屬黃河雜誌社有意願申購二層,之後更進一步表示中央黨部有意全部價購!根據當時規定,興建完工後的大孝大樓原則上應標售,亦即不能限定購買對象與金額,由一單位按標售底價統一價購使用不符合國宅條例規定。最後市政府內部簽辦意見記載:「為該大樓特定環境之需要,公告標售時應限制投標資格(限依法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不動產權利主體資格之非營利社團或政府機關),以免將來管理發生困擾」。針對此辦理意見,秘書長馬鎮方批示如擬速辦,市長楊金欉同意。 根據本會深入調查,自政府興建國宅起,至今只有大孝大樓是整棟而且限定資格出售,亦即,大孝大樓是專門設計只給特定人承買的國宅大樓。未取得使用執照就辦理公開標售 1985年1月9日,台北市國宅處開始辦理大孝大樓案的公告招標作業,可是,這時候該大樓尚未取得使用執照,簡言之,大孝大樓在還沒取得使用執照時就辦理出售。當時國宅處李德進處長表示:「本案大樓消防用材未經中央認定…若予標售,則得標者必須裝潢隔間,更影響其請照;為期早日出售,請先來案簽報市長,以做日後領照之依據」。嗣後,本建物至1985年10月22日才正式取得使用執照。為符合承購資格用民眾服務社的名義購買 1985年1月25日,大孝大樓出售案開標, 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以近乎底價的金額4億3,400萬元得標。中華民眾服務社取得房地所有權後,還出租給教育部等機關收取租金。 1989年7月25日,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表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是以該社名義標購大孝大樓,中央委員會已辦法人登記,故擬將土地移轉登記為該會名下。 國民黨取得房地所有權之後,2002年8月21日賣予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價金13億元),幾經轉手,原大孝大樓已拆除,土地現...

2021 救國團取得國有土地的方式之一,比如其中3筆房地產,是以「姓名更正」或「更名」方式,將國有財產變更為救國團所有

圖片
救國團更名取得房產 行政機關遭疑圖利 2021/10 黨產會19日將針對救國團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召開聽證會,從黨產會目前掌握資料顯示,救國團資產極可能被大量收歸國有。黨產會指控救國團透過占用、借用方式先拿下,再變成承租或買下,還有以「更名」方式取得房地資產;救國團喊冤強調當年是 「借名登記」 ,本來就是救國團出資購得,事後才更改回來。 黨產會估計,救國團現金存款將近25億,不動產部分則持有近80筆,光以當年取得價格計算就將近25億。黨產會發言人孫斌指出,目前救國團持有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約24.63億,但這些數字大多為當時的購入成本,事後並未資產重估。換言之,以不動產上漲的狀況來看,救國團不動產的價值一定比帳面更高。 黨產會指出,救國團取得國有土地的方式之一,比如其中3筆房地產,是以「姓名更正」或「更名」方式,將國有財產變更為救國團所有,最初以新建及買賣原因由自然人取得該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管理機關為救國團,後來卻以「更正」原因變更登記為救國團所有。 黨產會強調,「姓名更正」或「更名」登記,已使不動產所有權屬發生變更;救國團與國家之間就登記的法律關係出現爭執時,地政機關逕為權利歸屬判斷,已逾越法規所明定界線,當時各行政機關竟配合救國團辦理更正或更名,即有違法制,並有圖利之嫌。 孫斌表示,以現在眼光看救國團以「姓名更正」或「更名」方式取得國家資產,是非常奇怪的事情。無論如何,若涉及權利變動,從國家到私人移動的過程,都不該用更名方式處理,就等救國團在聽證會上怎麼說明。 救國團則解釋,早期救國團因未具法人資格,自費購置財產乃借名登記,包括早期救國團出資購買不動產當員工宿舍時,都以「借名登記」方式將所有權人登記為中華民國,後來取得法人資格後,才申請「更名登記」,並獲政府核准變更登記為救國團所有,這些都有行政院及財政部的公函為證。 救國團與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相關討論: 借名登記 借名登記是指一方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借用他人的名義來登記某項財產,實際上該財產的擁有權並不在借名人手中。在這個情況下,財產登記人只是為了協助借名人達到特定的目的,例如:避稅、逃避債務或掩蓋財產等。 在黨產會對救國團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的聽證會中,黨產會指控救國團使用了借名登記的方式來取得房地產。救國團則辯稱當初的財產登記是以「借名登記」的方式進行的,其實際上持有相關財產,只是為了避免政治風險而使用了這種方式...

推薦Blog

本月熱門文章

新手自建監控雲最快的方式:推薦QNAP NAS 搭配QVR Pro

馬英九以及各貪汙的國民黨黨員

國民黨李煥家族 李慶中李慶珠甲等特考舞弊 李慶華詐領助理補助款 李慶安雙重國籍

沈芯菱:一位值得敬佩​的台灣貧窮小女生的奮​鬥史

返鄉過節 別忘了了解一下在地立委的現況 一起來保衛台灣 剿匪動員

馬前總統與反滲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