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 相關選舉問題
關於台灣大罷免又出現一些選舉奧步 1. 地方選委會故意修改投開票所地點 2. 故意遺失通知單 3. 反對方故意帶印泥 影響選票有效性 可以提供相關資訊統整 並討論其他可能印象選舉正常舉行的可能方法 並提出反制 台灣近期在大罷免投票期間,確實出現各種被質疑為「選舉奧步」的事件,以下針對你提出的三點狀況做完整說明與統整,並補充可能干擾選舉正常進行的方法及反制建議。 ## 1. 投開票所地點修改 - 社群平台盛傳投開票所「被移至偏遠或詭異地點」(如空屋、工地、民宅),引發選民不便、質疑操作[1][2][3]。 - 然而事實查核顯示,多數地點其實與今年總統、立委大選時相同,若異動多是因原本私人場地不願借用,或遇校舍修繕、考試等特殊情形,不是刻意刁難,且異動地點原則上都鄰近前次地點,並未實質造成重大不便[1][4][5][2][3]。 - 選委會建議民眾可:① 查看投票通知單② 上網查詢投票所③ 向當地公所詢問,來確認最新投票所位址[4][5]。 ## 2. 投票通知單遺失或「故意不發」 - 有個案質疑部分區域投票通知單蓄意未發,或通知公報需要自己到公共場所(如廟宇)領取[6][7]。 - 選委會回應,通知單是依法由里長逐戶發送,廟裡所留公報是備份,並未蓄意妨礙選務。若未收到通知單,民眾仍可持身分證、印章,依選舉人名冊查核後完成投票,不會失去投票權利,但查找過程可能會較慢或增加困難[8][6][7]。 - 建議:選民若遺失通知單,事先查詢投票所,並早點到場投票。 ## 3. 反對方故意攜帶印泥 影響選票有效性 - 網傳反對方鼓勵選民自帶印泥或圈選工具,企圖用非官方印泥蓋章,製造無效票或有爭議投票[9][10][11]。 -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澄清,投票作業規定必須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及印泥,禁止自備,如不遵從會被勸導,拒不配合可依選罷法處 2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罰金[9][10][11]。 - 另外,如果因選務人員印泥太濕造成印記暈開,只要不是故意蓋兩個以上印章,仍視為有效票,請勿過度憂慮[12]。 ## 其他可能影響選舉正常進行的「奧步」 - 賄選、期約賄選 - 宣傳假訊息、抹黑、謠言攻擊 - 干擾投票秘密(如偷窺、偷拍) - 投票當日組織動員攔人不投票 - 政府機關傾斜資源協助特定候選人(行政不中立) - 操作司法/警力威脅、查水表等 - 阻撓或監視特定選民集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