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
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強
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
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
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
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
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
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
,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
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
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
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
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
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
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
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三、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
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四、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
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
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五、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北京女孩趙星的遊記 讓陸網友看見台灣

沈芯菱:一位值得敬佩​的台灣貧窮小女生的奮​鬥史

新手自建監控雲最快的方式:推薦QNAP NAS 搭配QVR Pro

第三十三屆瓊斯杯開打,回憶兩大名將:曾增球及張嗣漢

2020/2021 台灣失業補助金的申請資格及申請方式

推薦Blog

本月熱門文章

郝柏村去世 享嵩壽101歲

給韓粉的一百篇文章 韓國瑜碩士論文 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

中國三無漁船翻覆案 中華民國海巡署驅離三無漁船 這些船舶有些會非法出海捕魚,有些會進行走私、偷渡,甚至毒品交易

台灣足球 傳出中華足協要女足球員簽「賣身契」 足協道歉、將作廢合約

最美立法委員賴品妤談中國三無漁船越界捕魚 台灣海巡依法執法

台灣政壇 詐領助理費紀錄

中國國民黨政治人物涉及性騷擾案件整理

回顧過去八年跟馬英九執政的差別 政黨票真的要好好投 不能再回到馬英九的八年慘淡日子

蔡英文總統執政8年 解決馬英九執政後期並未妥善規劃能源配置 當時規劃的新增的發電機組小於除役的發電機組

[投資][不動產] 收購畸零地 接著改成小停車場養地 等待都更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