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王迎先、李師科
轉錄:石明謹臉書
其實今天的殺警命案,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王迎先命案」,1982年,一名計程車司機李師科,殺警奪槍後持槍搶了土地銀行,一名身材長相跟李師科相似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女兒的男友檢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將他逮捕後,以嚴刑逼供的方式逼他承認犯下搶案,王迎先在警方進行現場重建時,趁機從秀朗橋跳下以死明志。
在此同時,台北市刑警大隊也逮捕了真正的犯嫌李師科,形成一案雙破,但是王迎先已經身亡,而當時宣布破案的數名刑警,反而被通緝分頭逃亡,成為台灣警政史上最大恥辱,同時也促進了刑事訴訟法的大改革。
今天很多鄉民在第一時間警方公布「疑似」犯嫌資料時,就高喊直接開槍打死他,甚至也有警政首長宣示要員警如遇反抗就可以用槍,這樣的心態很可能製造出第二個王迎先。
今天,還真的差一點重蹈覆轍。
留言
我: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你知道當時帶隊刑求的警官後來逃去中國,還當了公安局長跟武警學校副校長。另一個刑警過了追訴期重新當公務員,最後當到處長退休。
五個刑求的刑警沒有一個人被抓,全部逃亡成功,警察總是拿偵破李師科案說嘴,但卻閉口不提王迎先,其實這才是身為警察要牢記要懺悔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