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判決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判決分析
## 大綱
1. **最沒擔當:高虹安**
- 高虹安將公積金制度的責任推給她的助理小兔,聲稱自己多次向小兔確認合法性才實行。法院批評她應該以立法委員的常識即可判斷不法,且有疑問應向立法院相關局處詢問。
2. **最爽:李忠庭**
- 李忠庭是唯一不用回捐的助理。高虹安還通過微信轉給他人民幣2萬1,000元,並贈與iPhone手機及支付手機費用,共約4萬元。
3. **最死忠:公衛文**
- 公衛文被開給的薪資條件為4萬6千元,但實際到職後未包含勞健保,她也沒有異議,並自願回捐加班費讓辦公室當零用金使用。
4. **最省錢:蔡維庭**
- 蔡維庭被委請完成開發LINE Bot、官方網站、寫爬蟲、剪影片等工作,報酬僅6萬元,遠低於行情價。
## 結語
高虹安貪污案判決揭示了多項不當行為,其中包括虛報薪資及加班費,並要求助理回捐,獲取不正當利益。這些行為不僅違法,還暴露了其在職場上的不當管理和責任推卸問題。
### 重要重點
1. **責任推卸**:高虹安將不法行為推給下屬,法院批評其應有的常識判斷。
2. **不正當利益**:部分助理獲取額外好處,如微信轉帳和贈送手機。
3. **薪資浮報**:助理薪資及加班費均有浮報,助理費回捐辦法被法院指出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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